7月进入毕业季,高校毕业生初入职场将面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社保、薪资等都是劳动合同中会涉及到的。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方面?如何依法规范签订以防权益受损?希望“避坑”指南助力我市广大高校毕业生顺利入职。
一是三方协议并不等于劳动合同,签订之前要考虑好。三方协议又称《就业协议书》。这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关系前,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约定迎接毕业生户籍、档案、薪酬、保险等一系列问题,有效期为签约日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正式接收后。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违约金条款便合法有效。因此,求职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签了协议不能“任性”毁约,否则不仅要承担法律后果,也会影响诚信记录。
二是劳动合同这些条款必不可少。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且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时间、工作地点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等这些必备条款。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应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必备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内容。
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是不签合同可以讨说法。个别用人单位可能采取威逼欺诈方法,强行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有可能通过各种空口许愿,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要记住,劳动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这意味着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是小心试用期暗藏“陷阱”。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看好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方面的约定。而试用期主要看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对单位重复约定试用期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定要勇敢说“不”。
试用期工资一般存在“缩水”现象。但劳动合同法划出了底线: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是不给缴纳社保可依法投诉。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这些对职场新人非常重要。例如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若因工受伤,可凭此领取相关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职场“小白”如遇到单位提出“少缴纳社保,到手的工资更多”,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守住底线:缴纳社保属于法定义务,绝不能放弃。一旦遇到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其补缴。单位拒不缴纳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向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或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劳动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