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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开展2019年度普通企业稳岗返还工作通知

2020-02-25 15:50:22 作者: 291

紧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帮助企业稳定岗位、扶持发展、渡过难关。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我市将开展2019年度普遍企业稳岗返还工作。

一、企业享受稳岗返还需要具备的条件

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2个月以上支付能力且参保企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2019年1月1日以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企业年度缴费不足的,可以在足额补缴失业保险费后申请稳岗返还;二是2019年度无裁员或裁员率符合规定标准。三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二、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岗返还的特殊惠企政策

一是提高了返还比例。统筹地区基金备付能力超过3年的,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80%给予返还

二是放宽了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裁员率标准。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其他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稳岗返还的,将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 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 20%。上述以外的其他企业裁员率标准,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上年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的,可根据基金结余和收支情况,放宽至低于上年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是减了企业的审批流程。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资金返还速度、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将按照企业申报条件中涉及到企业裁员率和产业环保政策方面的标准,采取内部信息比对筛选为主的办法,尽量做到免见面、免跑腿。进一步提高受理审核效率,缩短稳岗返还工作周期。

三、返还资金使用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存在下列情况的企业不适用稳岗返还政策

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相关要求,有三类企业不宜返还:一是被列入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二是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信用中国失信企业查询系统的企业不能给予返还;三是2019年已享受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不能兼得2019年度普通企业稳岗返还。

北镇市稳岗返还政策咨询电话:0416-6076488;13898369466

 

                  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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