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辖区内各参保单位:
为更好的推动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落地,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辽宁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辽就(2023)9号) 的要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就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暂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二、享受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等“负面清单”的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四、稳岗返还经办模式
2022年度的稳岗返还工作采取“免申即享” 和参保单位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稳岗返还资金的使用
稳岗资金只能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确保合规使用。
六、单位自主申报稳岗返还申报所需材料
无法通过“免申即享”工作模式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辽宁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二份);
4、不计算裁员的情况等证明材料。
七、申报地点
办理地点: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
咨询电话:0416-6628710
附件:《辽宁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